欢迎访问综合执法动态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法眼追踪 >>正文

斗“戏精”、抓“老赖”…看,哈尔滨执行法官如何见招拆招

时间:2024-01-31 作者:佚名 来源:龙江政法网

  所谓“人生如戏,全靠演技”,老板陈周宇(化名)欠下员工温磊(化名)劳务费37470元后,费尽心思不履行义务,其独特的“戏精”体质一次次刷新大家的认知,哈尔滨市宾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对症下药”、见招拆招,与“老赖”斗智斗勇,揭穿“戏精”真实面孔,迅速打赢这场执行难决胜仗。

  早在2012年3月份,温磊到陈周宇在俄罗斯经营的宾馆从事室内装修及其他工作,约定月工资7000元,由陈周宇提供食宿,在此期间,陈周宇支付了工资约一万元。温磊于2016年1月回国,回国后也多次向陈周宇索要工资款,陈周宇通过微信转账给付部分欠款,但仍拖欠温磊工资款37470元,温磊遂将陈周宇及其妻子秦某诉至法院。宾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作出判决,被告陈周宇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温磊劳务费37470元。

  因陈周宇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温磊于2021年2月申请执行。

  在进入执行程序后,宾县人民法院高效“出击”。依法启动调查,及时向陈周宇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及传统查控对陈周宇的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工具、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进行查询,冻结陈周宇名下存款1000元,并对陈周宇采取失信及限制消费措施。同年7月份陈周宇将存款1000元付给温磊。

  因此案在执行过程中已穷尽执行措施,被执行人陈周宇确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办案人员将案件执行情况、采取的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等信息通知申请执行人温磊,温磊亦不能提供其他财产线索,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温磊再次提供陈周宇的财产线索,办案人员进行了核实——

  1.位于哈尔滨市一处房屋,是秦某(陈周宇妻子)于2018年2月从黑龙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购买,产权人为秦某。该房屋已由另案于2022年2月进行首次查封,办案人员对该房屋进行轮候查封。

  2.位于宾县宾州镇的一处房屋,是徐某(陈周宇母亲)从哈尔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得,又于2021年5月将该房屋出售给韩某,已办理不动产权证。

  宾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向宾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送达陈周宇的法定不准出入境决定书。自2023年10月3日起,办案人员多次与陈周宇电话沟通劝导其积极履行义务,但陈周宇声称没有给付能力,拒绝还款,还对法院依法查封其夫妻共有的房屋提起执行异议,以此方式拖延办案人员的执行。

  办案法官发现后及时对陈周宇采取强制措施,对陈周宇予以拘留并处罚款。通过办案人员反复释法明理,陈周宇转变态度,积极与其妻子秦某沟通,秦某于陈某被拘留的第二日将罚款以及执行案款全部履行,亲自书写具结悔过书,向法院及办案法官承认错误,使这起案件顺利执结。

  宾县人民法院通过罚款、拘留等措施破解被执行人滥用执行异议权导致执行停滞的僵局,全力推动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向滥用执行异议权的行为亮剑。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执行异议原本是相关权利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的权利,可是有的案外人却为一己私利滥用执行异议,恶意阻碍法院执行,给司法资源造成极大浪费。近年来,随着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假讨债”“假离婚”等一些虚假诉讼案件层出不穷,花样繁多,隐匿性强,不但给法官识别带来了困难和挑战,更扰乱了司法秩序,亵渎了司法权威,损坏了司法公信力。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是每一名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每一名公民都应在诉讼中恪守诚信原则,这样才能使每一名公民的合法权利在法治社会中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hljzfw.gov.cn/Case_Focus/content/2024-01/28/content_895585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综合执法动态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法行天下咨询有限公司 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