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已有人被抓,近期朋友圈常出现!
时间:2024-01-31 作者:佚名 来源:龙江政法网
快过年了,朋友圈也热闹了起来,有卖年货的、卖鲜花的,竟然还有卖“加特林”烟花的。
近日,大庆市林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小刘和小李在朋友圈卖“加特林”烟花,视频中称“现货多,1288发,能放49秒以上,你就来吧,你买不买都得买两根,快点来。”
接警后,治安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很快找到二人的落脚点,并在该县王仔花园小区附近将小刘和小李抓获。
二人交代,去年12月以来,他们在车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并在未取得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朋友圈进行非法售卖。
目前,林甸县公安局已对小李和小刘分别处以行政拘留7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储存、运输、买卖。市民应到指定的烟花爆竹售卖点进行购买。
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hljzfw.gov.cn/Case_Focus/content/2024-01/28/content_895586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