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综合执法动态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法眼追踪 >>正文

以案释法|在宠物咖啡馆被狗咬伤,谁担责?

时间:2024-02-1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长安网

  近年来,“宠物咖啡馆”风靡各地,可爱的猫狗吸引了众多消费者,但在与小动物亲密接触的同时,也存在着安全隐患。日前,琅琊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宠物狗咬伤人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2023年4月17日,阚某在滁州一家宠物咖啡馆内消费,期间被咖啡馆饲养的宠物狗咬伤。事后,阚某报警处理。与咖啡馆经营者王某协商赔偿无果后,阚某自行前往医院处理伤口,并接种了狂犬疫苗与破伤风疫苗。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阚某将咖啡馆及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987.12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咖啡馆系经营场所,店内的动物属于店铺经营的组成部分,狗属于动物,不同于店内家具等固定物体,咖啡馆应当就狗的管理格外注意。因咖啡馆未尽到对狗的管理职责,属于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阚某被狗咬伤后接种疫苗属于正常的治疗过程,法院对阚某要求咖啡馆支付987.12元医疗费用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咖啡馆系个体工商户,是可以独立承担责任的民事主体,法院对阚某要求判令经营者王某承担责任的请求不予支持。综上,法院判决咖啡馆支付阚某医药费987.12元。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宠物咖啡馆对馆内宠物疏于管理,未设置预防宠物致人损害的完备防护设施,致使阚某被宠物狗咬伤,因此宠物咖啡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常程 何鸣)


原文链接:http://www.ahcaw.com/ahcaw/content/2024-02/06/content_8959368.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综合执法动态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法行天下咨询有限公司 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