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综合执法动态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法眼追踪 >>正文

遇见插队气不愤,他拿起刀子扎了过去!

时间:2024-02-05 作者:佚名 来源:龙江政法网

  “我就是想给她点教训,没想到一冲动没控制住自己……”近日,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陶某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

  被告人陶某在龙凤某小区快递点排队取快递时,被害人齐某从队伍后方插入到队伍前列引起陶某的不满,二人发生口角。争吵过程中,陶某拿起快递站内的壁纸刀扎向被害人齐某的颈部、头部等部位,在刀片断裂后继续用断刃的壁纸刀砸向被害人齐某的头部,致被害人齐某头部、颈部等部位受伤。经鉴定,被害人齐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陶某主动投案,并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陶某亲属代其赔偿了被害人齐某医药费,齐某对陶某的行为予以谅解,并出具了谅解书。

  龙凤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陶某因琐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齐某轻微伤,其行为依法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依法惩处。被告人陶某案发后能主动投案,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

  社会需要良好秩序来维护,只有维护好社会秩序,社会才能更加稳定。日常生活中,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文明礼让。如遇到“插队”“公共场合吸烟”等不守秩序的行为时,我们应当以劝说制止,采取暴力手段是不可取的,因一时冲动酿成严重后果,会付出惨痛代价。


原文链接:http://www.hljzfw.gov.cn/Case_Focus/content/2024-01/29/content_895681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综合执法动态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法行天下咨询有限公司 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